招录公告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招录公告 > 正文

关于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

作者:招生办   来源:赛院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6-09-20   浏览:
各新生入伍同学:
  根据教学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》([2013]8号)第三条、第五条规定新生参军须提供以下材料办理保留入学资格。
  1.当地征兵办盖章的《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》一式两份。
  2.学生本人身份证(或户口簿)复印件一份。
  3.学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。
  4.学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。
  以上材料必须在2016年10月1日注册前邮寄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老师处,如不能按时寄送材料,请提前电话告知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姓名等信息,否则无法在学信网注册。我院收到合格材料后会寄送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至当地征兵办(一式两份,一份留存征兵办,一份新生留存),注意查收。
  通信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学籍科
  邮政编码:530222
  收 件 人:李老师
  联系电话:0771-4736619。
教务处学籍科
2016年9月19日